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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時間:借用單位最遲請於借用日前7個工作日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流程:

Step 1 登入本校台北校園場地借用系統借用。
Step 2 借用資料審核:管理單位(台北校園總務組,以下稱管理單位)審核通過後,系統產生專屬虛擬帳號通知申請人(單位)繳費。
Step 3 繳費:最遲在租借日的「7日前」進行繳費,繳費逾期視為放棄。
Step 4 預訂完成:繳費後,系統將自動核帳,管理單位申請開立收據作業(7個工作日),。
Step 5 收據:申請人(單位)於活動日洽總務組簽領。

三、匯款資訊:

系統借用審核完成後,將產生該筆借用專屬虛擬帳號,寄送至申請人(單位)電子信箱通知繳費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
  • 以教學及公務使用為優先,借用後若需異動會事先告之。
  • 借用單位應於借用日前7個工作日於線上完成填具場地借用申請各項資料,向總務處總務組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並於借用日7日前完成繳清費用後,始得使用,繳費逾期視為放棄。
  • 申請借用活動場地及設備,應遵守本校借用管理之相關規定,有下列行為者,本校有權停止借用並不予退費。
    (1)違反國家政策法令、危害公共安全或社會善良風俗者。
    (2)使用事實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或私自轉讓他人使用者。
    (3)本校單位代校外單位申請借用場地,意圖規避或減少場地費用者。
    (4)有商業行為者。
    (5)涉及政黨活動者。
    (6)借用場地無法使用時,未於前三天通知管理單位達3次者。
    ※疫情期間須配合台北市政府及本校規範之入校、室內人數及飲食政策。
  • 教室借用禁止現金交易、發送傳單或試用品之商業行為,教室周圍禁止擺放旗幟及於牆面張貼任何物品,經勸導不立即停止者,管理人員得當場予以終止借用。
  • 教室桌椅請勿任意移動,若需搬動桌椅,須於借用時間內完成場地復原,逾時依規定補繳相關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