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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    明:

一、為達成本校2050淨零碳排目標,淡水校園自112學年度起將優化校園車牌辨識系統並採取停車收費措施,倡導同仁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,以實踐低碳校園及使用者付費原則,同時活化停車位周轉率,將下班時段開放訪客臨時停車使用。

二、依前點,收費採「辦證」及「臨停」2種方式,112年7月底前將開放申請第1學期通行證及繳費,8月1日同步啟用臨停收費措施,收費標準說明如下:

(一)辦證:

1.汽車:依學校職稱別每學期收費。

一級主管以上(提供專用車位)2,000元、專任教職員工1,500元、兼任教師500元、合作夥伴(如施工廠商、福利業務廠商、育成中心進駐企業等)4,000元。

2.機車:一律每學期200元。

(二)臨停:

1.淡水校園停車位有限,非開放臨停時段無通行證者或洽公訪客車輛應事先申請核准,出場時收取臨時停車30元/小時(30分鐘內離場免費);全面開放臨停時段:上班日17時至23時;周末、例假日及寒暑假期間7時至23時。

2.機車不開放「臨停」,淡水校園內機車停車位只供教職員工停放,學生機車應停放在五虎崗及大忠街機車停車場。上開停車場將輔以「車輛辨識管理系統」管制,大忠街機車停車場免收費供本校學生停放,惟必須申請登記審核確認。

三、本業務與SDG11連結:永續城市與社區。

四、業務承辦人:事務整備組 葉芷娟、鄒昌達,分機:2155、3599。